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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易规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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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规范本市场内的车辆管理,维护交通秩序,减少车辆被盗,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,特制定机动车辆管理规定。
1、 车辆凭卡进出:
1.1 自二OO六年六月一日起,凡进出本市场的机动车一律凭卡,进出卡分为固定卡及临时卡两种。
1.1.1 固定卡办理:停放在市场内过夜的档铺车辆应到客服中心市场部办理固定卡,固定卡写明持卡车辆的车牌号码、铺位地址。
1.1.2 市场内机动三轮车,由公司统一编号发放车牌,车牌钉挂在车身统一位置,查验离场示证交费。
1.1.3 档铺车辆固定卡办理时间:二OO六年五月二十八日起,每天上午八点三十分到十二点。
1.1.4 临时卡是对市场外的购货、送货及其他单位车辆进出本市场使用,此卡属公用卡,入场取卡、出场缴卡。
2.0 车辆停放:
2.1车辆停放采用固定停放、临时停放和机动停放办法。
2.1. 1 车辆固定停放原则上是根据机动车辆类型安排。车辆停泊地点安排如下
| 区域序号 |
限定吨位 |
停泊地点 |
说明 |
| A区 |
2吨 |
蛋品区北面车场 |
货车及货柜车 |
| B区 |
1.5吨以下 |
商业A街前 |
小轿车、小货车、搭客出租车 |
| C区 |
1.5吨-2.5吨 |
纵六路靠冷库围墙 |
货车 |
| D区 |
10吨以下 |
八层大厦后面 |
货车 |
| E区 |
2吨以上 |
冷库车场 |
货柜车 |
| F区 |
2吨以下 |
客服中心前 |
公司车辆、外来办事车辆 |
| G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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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服中心侧横一路冻品区前 |
员工摩托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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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1.2 临时停放是指档主为了方便操作、在不影响交通的情况下,减少经营成本而临时停泊在自己档前装卸货物,一般情况下1小时左右,特殊情况(大车)可达3个小时。
2.1.3 机动停放是指为了装卸或其它业务方便,在管理员的许可下,车辆可以停泊在不属于该类型车停泊的停车场。
2.1.4 为了便于管理及送货,经营户的机动三轮车、摩托车、人力三轮车,可以停泊在自己档铺前,但秩序要好,不能影响交通。晚上或白天不送货时要锁上防盗锁。
3. 0 车辆行驶、鸣号限制:
3.1 车辆必须按规定的入口进场,出口离场,不准违反规定经过入口离场,出口进场。
3.2 市场内行驶车辆时速不准超过10公里。
3.3 市场内的车辆,禁止鸣长号。
3.4 嘈音过大的机动三轮车禁止在市场内行驶。
3.5 车辆必须按通道路面上标明箭头方向行驶。
4.0 市场内车辆违规及处理:
4.1 车辆违规是指车辆进出市场时违反《信立国际农贸城车辆管理暂行规定》的相关规定,违规行为有:
4.1.1 车辆不按规定停泊或错泊没有得到管理员许可乱停乱放的行为。
4.1.2 车辆冲卡或没有持卡刷卡登记行为。
4.1.3 车辆不按进出口进出。
4.1.4 车辆停放不上锁,不锁门窗。
4.1.5 不上牌的机动三轮车在市场内行驶,离场时不示行车证查验。
4.1.6 不按通道上箭头指示行驶或超限速(10公里/小时)行驶造成交通事故。
4.2 车辆违规处理办法:
4.2.1 批评教育。对乱停乱放、泊车不上锁、不锁好门的车辆,首次批评教育再次警告,第三次罚款(10-100元)。
4.2.2 对冲卡、违反进出口管理进车的车辆者押车,并作30-300元处罚。
4.2.3 在市场上行驶的无牌、无证照机动三轮车,一律作无主机动三轮车处理,公司统一集中保管。
5.0 车辆进场交费标准:
5.1 车辆进场缴费分两种:一种是办月卡,一种是办临时卡。
5.1.1 办理月卡只限于档铺经营户或业主车辆,办理月卡时一次性交完一个月份的进场费。
5.1.2 办理车辆月卡收费标准
| 车型 |
月收费标准 |
| 0.5吨以上2吨以下(不含2吨) |
130元/月 |
| 2吨以上5吨以下(不含5吨) |
150元/月 |
| 5吨或5吨以上 |
240元/月 |
| 七座以下中型客车 |
130元/月 |
| 七座以上客车 |
150元/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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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1.3 临时卡用于市场外的客户进场购货、送货用。车辆进入市场超过3个小时者须交进场费,具体收费标准如下:
车型 |
限时 |
超时标准 |
无卡/标准 |
0.5吨以上2吨以下(不含2吨) |
3小时 |
3元/小时 |
30元/次 |
2吨以上5吨以下(不含5吨) |
3小时 |
6元/小时 |
30元/次 |
5吨或5吨以上 |
3小时 |
12元/小时 |
30元/次 |
注:1、如限定鸡蛋车与大型车进场卸货时间,只准在晚上18:00-06:00非营业时间卸货,收费标准按进场超时收费标准计算,在营业时间06:00-18:00之间进场卸货,(仓库区除外),需交300元进场费方可进场,超时部分按收费标准收取。
2、2006年月租收费标准按60%收取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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